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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· 亚拉中国

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/ Provisional Regulations on Urban Land Use Tax

颁布日期: 1988-09-27 ✅ 生效日期: 1988-11-01

📝 概述

对在中国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和工矿区使用土地按占用平方米面积征收的年度税。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占用者缴纳。
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
实务要点:
• 纳税人是以使用权占用城镇土地者(单位或个人)。
• 按实际使用的平方米面积计税。
• 税额因城市规模和地段而异,由地方政府在幅度内确定。
• 按年缴纳,通常分期。
• 政府、宗教、农业用地及部分公共设施用地可免税。

💬 实务解读
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若你的公司在中国城市占用土地或场所,通常须按面积每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。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你所在区域的税率和减免。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 gov.cn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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