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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保险法 · 亚拉中国
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/ Social Insurance Law of China (2010)
颁布日期: 2010-10-28 ✅ 生效日期: 2011-07-01
📝 概述
建立中国全面社会保险制度,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五险,外籍人员享有参保权及离境后提取权利。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《社会保险法》(2010年):在华合法就业的外籍人员须参加:(1) 养老保险;(2) 医疗保险;(3) 失业保险;(4) 工伤保险;(5) 生育保险。该制度采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费的模式。外籍人员永久离开中国时:可提取已累积的养老保险费。与中国签有双边协议的国家:其公民免除重复缴费义务。
💬 实务解读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在华工作前,查阅与中国签有双边社保协议的国家名单。最终离境时,切勿忘记申请提取养老保险费。
📎 官方来源
National People's Congress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