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拉中国 · 法律 · 集会游行示威法(1989年,2017年修正) · 亚拉中国

集会游行示威法(1989年,2017年修正) · 亚拉中国

لوائح التجمعات العامة (1989، تعديل 2017) / Regulations on Public Gatherings (1989, amended 2017)

颁布日期: 1989-10-31 ✅ 生效日期: 2017-01-27

📝 概述

规范中国集会和示威权利,要求提前获得许可,并界定限制措施,尤其针对外籍人员。
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
《集会游行示威法》规定:(1) 事先许可:须在集会前至少5天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;(2) 外籍人员:通常不允许在中国组织或领导政治性集会;(3) 禁止区域:大型广场和标志性场所通常禁止示威;(4) 处罚:未经许可的集会可能导致外籍人员遭行政拘留或驱逐出境;(5) 敏感时期: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管控更加严格。

💬 实务解读
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外籍人员应避免参加中国任何政治性集会或示威活动。参与可能导致被驱逐出境和签证被注销。
📎 官方来源 National People's Congress of China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需要针对您具体案件的帮助?

🤝 寻找律师/顾问

✦ 如何善用本栏目

亚拉中国助你依法行事——与本领域相关的服务:

广告 您的广告位 您的广告可触达成千上万在华寻找法律信息的外国人。 预订广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