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(2013年) · 亚拉中国
قانون الصحة النفسية (2013) / Mental Health Law of the PRC (2013)
颁布日期: 2012-10-26 ✅ 生效日期: 2013-05-01
📝 概述
规范中国精神卫生保健,界定精神病患者权利,防止无医学依据的强制住院。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《精神卫生法》(2013年)规定:(1) 自愿住院:对有自知力的患者实行自愿住院原则;(2) 强制住院:仅在患者对自身或他人构成危险时方可实施,须至少两名医师诊断;(3) 患者权利:查询权、对决定提出异议、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出院的权利;(4) 保密性:未经患者同意不得披露精神健康状况;(5) 外籍人员:享有与精神卫生保健相同的权利。
💬 实务解读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如在中国需要精神卫生服务,只要您不构成即时危险,有权同意或拒绝治疗。保留治疗相关文件。
📎 官方来源
National People's Congress of China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