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典(2021年)——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· 亚拉中国
القانون المدني (2021) — المسؤولية البيئية / Civil Code (2021) — Ecological Environment Liability
颁布日期: 2020-05-28 ✅ 生效日期: 2021-01-01
📝 概述
民法典确立环境污染者的责任,责令其修复生态损害并赔偿受害方。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《民法典》(2021年)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条款规定:(1) 严格责任:无论是否有过错,污染者均须承担生态损害责任;(2) 举证责任:由污染者证明不承担责任,而非受害方;(3) 生态修复:责任方须将环境恢复至原状;(4) 精神损害:对因污染遭受直接身体或心理伤害者给予额外赔偿;(5) 集体诉讼:允许就大范围生态损害提起集体诉讼。
💬 实务解读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如因中国环境污染遭受损害,有权索赔。用照片和医疗报告记录损害,如大量人员受影响,可参与集体诉讼。
📎 官方来源
National People's Congress of China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