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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· 亚拉中国

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/ Provisional Regulations on Land Appreciation Tax

颁布日期: 1993-12-13 ✅ 生效日期: 1994-01-01

📝 概述

对在中国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实现的增值额(即高于成本部分)征收的税。按增值比例适用30%至60%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。
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
实务要点:
• 纳税人是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或房屋的一方(出让方/开发商)。
• 计税依据是"增值额"=转让收入减去可扣除成本。
• 可扣除成本包括地价、开发和建造成本、利息及相关税金。
• 税率为四级超率累进,从30%到60%,按增值与成本之比确定。
• 个人转让普通住宅在符合条件时可免税。

💬 实务解读
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若你在中国开发或出售房产获得较大利润,土地增值税可能吞噬相当大一部分收益,尤其在高税率档。交易前将其纳入财务模型。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 gov.cn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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