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🛂 签证与居留

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概览 · 亚拉中国

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/ Regulations on Exit-Entry Frontier Inspection

颁布日期: 1995-07-20 ✅ 生效日期: 1995-09-01

📝 概述

该条例规范出入境口岸对人员、交通工具和行李的边防检查,与每位跨境旅客相关,1995年由国务院发布。
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
实务要点:
• 出入境时须接受边防检查,出示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,必要时出示签证。
• 边检人员可查验证件、行李和交通工具,并询问旅行目的。
• 因法定原因(如证件无效或司法限制)可能被阻止入境或出境。
• 你的信息须与证件一致,任何伪造或冒用将受严厉处罚。
• 部分物品须另行办理海关手续,与边防检查分开。
• 冷静配合并如实提供信息可加快通关、避免麻烦。

💬 实务解读
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通关时请提前备好护照、签证和相关证明文件,如实回答边检人员的询问。到达口岸前请确认签证有效且未逾期居留。以上为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 State Council / gov.cn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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