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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刑事诉讼法概览 · 亚拉中国

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/ Criminal Procedure Law of the PRC

颁布日期: 1979-07-01 ✅ 生效日期: 1980-01-01

📝 概述

该法规定中国刑事案件从侦查、逮捕到审判、判决的程序,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,是包括外国人在内的所有被追诉者的基本程序保障。
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
实务要点:
• 案件经过侦查(公安)、审查起诉(检察院)、审判(法院)等阶段。
• 犯罪嫌疑人有权在侦查早期委托律师。
• 拘留和逮捕有法定期限,除特殊情形外通常须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家属。
• 外国人有权获得免费翻译并通知本国使领馆。
• 被告人有权辩护、举证、质证,且不被强迫自证其罪。
• 对判决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。
• 部分轻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刑事和解。

💬 实务解读
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若被传唤或羁押,应立即要求律师和翻译,不要签署看不懂的笔录。你通常有权要求通知本国使领馆,请明确提出。事先保存可信律师和使领馆的电话。以上为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 National People's Congress / npc.gov.cn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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