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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务教育法 · 亚拉中国

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/ Compulsory Education Law

颁布日期: 1986-04-12 ✅ 生效日期: 2006-09-01

📝 概述

本法规定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九年免费义务教育(小学和初中),要求国家和家长保障儿童入学,涉及有子女的家庭,有时也包括常住外国人的子女。
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
实务要点:
• 义务教育为九年(小学6年+初中3年),免学费且强制。
• 家长或监护人须在规定年龄送子女入学,否则违法。
• 禁止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或以工代学。
• 通常按户籍就近入学,并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作出安排。
• 禁止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分“重点班”或设入学考试。
• 常住外国人的子女可依地方政策入读公办学校或就读国际学校。

💬 实务解读
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如果你在中国有适龄子女,九年基础教育免费且强制,入学通常按户籍就近安排,并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相应安排。外国人子女可依城市政策入读公办学校。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 Ministry of Education / moe.gov.cn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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