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(2021年修正) · 亚拉中国
قانون الطيران المدني (تعديل 2021) / Civil Aviation Law of the PRC (2021 Amendment)
颁布日期: 2021-04-29 ✅ 生效日期: 2021-04-29
📝 概述
规范中国民用航空及旅客权利、航空公司义务和延误取消赔偿程序。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《民用航空法》(2021年修正)规定:(1) 延误赔偿:法律未规定固定强制赔偿额,但行政规定对某些情况下的长时间延误设定400元人民币上限;(2) 行李责任:依国际公约限额赔偿丢失或损坏的行李;(3) 拒绝登机:因超售被拒绝登机时,旅客有权获得赔偿和照料;(4) 外籍人员程序:外籍人员享有与国内旅客相同的权利;(5) 外籍航空公司:须取得民航局运营许可证。
💬 实务解读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如在中国乘坐的航班延误或取消,要求航空公司提供书面说明并给予适当赔偿。如被迫额外支出,保留所有收据。
📎 官方来源
National People's Congress of China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