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形:外籍人员在中国警方处被拘留或问询,尽管其不懂中文,却未获提供口译员。
适用法律:《刑事诉讼法》第9条保障不通晓中文者在刑事诉讼各阶段享有获得口译员的权利。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62条将该权利延伸至民事诉讼。未经口译员所作的任何陈述均可就其可采性提出异议。
常见结果:在回答任何问题前,明确要求提供口译员。在派出所可说:"我需要翻译"。若请求被拒,要求联系本国大使馆。
🚔 打架、盗窃、伪造 · 警示案例
外籍人员在中国法院和警察机关享有的法律口译权 · 亚拉中国
🤝 适用法律: 刑事诉讼法 / Criminal Procedure Law Art 9; 民事诉讼法 / Civil Procedure Law Art 262
你被拘留或被传唤接受问询,程序以你不懂的中文进行。获得口译员是否为法定权利?
为一般性教育示例,非真实具体案情,亦非法律意见,仅供警示参考。具体情形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🎓 启示 / 经验教训
启示:没有口译员的陈述可能意味着签署你看不懂的文件。在任何互动前明确行使沉默权并要求提供口译员。学会用中文说"我需要翻译"。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